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