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3、经批准后,由区分局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分局中心楼主,要户主去办。